福清:提高县级财政补贴使渔民得到实惠
本报8月6日讯(记者 林金玉 通讯员 林家旺)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减轻渔民负担,让渔民得到更多实惠,我市提高了政策性渔业保险县级财政补贴标准。 据了解,此次政策性渔业保险财政补贴是在原省定县级财政补贴5%经费来源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渔船渔工保险县级财政补贴标准提高10%,将没有享受国家燃油补贴并纳入乡镇管理的船舶养殖渔工保险县级财政补贴标准提高30%,提高标准所需增加的资金从2013年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市财政分成部分专项列支。 政策性渔业保险的提高,不仅为渔民的生产解除后顾之忧,也有效缓解了渔民因灾致贫的问题,受到广大渔民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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