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一楼盘施工方要求工人中午干活 一人中暑

一叶之秋
2013-08-06 11:07:05

  “你是不是像我一样,在烈日下辛苦地工作”

  环卫工中午仍要干活,高温补贴远低于规定

  昨日下午2时许,烈日当头,记者撑着伞走在路上,仍然满头大汗。在福州六一北路上,一名环卫工人头戴草帽,正弯着腰在烈日之下清扫垃圾。他汗流浃背,时不时地用毛巾擦汗。

  这名环卫工是湖南人,来福州打工已经好几年了。他说,他每天从中午12点开始上班,直到夜里10点。他负责的路段大约有500米长,每天在这段路上来回走动,清扫垃圾,渴了就到附近的银行、餐馆去要点水喝。

  记者问他有没有高温津贴,他说,公司每月都有发放80元,他也知道今年福建高温作业人员的补贴是每月200元,但老板没说,他也不敢提。

  建筑工怕被老板解雇,不敢提高温补贴

  2时15分左右,记者来到福州六一北路一个新建的小区,两名工人正在二楼房沿上冲洗外墙。他们表示从来都没有领过高温津贴,也不知道高温津贴是多少。至于气温超过40℃时,必须要停止户外作业,他们更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随后,记者又来到福新路的一座大厦前,几名工人光着膀子,在烈日下忙着装运建材。当记者问及高温津贴,他们都笑了,“什么叫高温津贴,我们听都没听过。”一名工人笑着说,想要找工作的工人很多,如果他们提出要高温费,只怕老板会立即解雇他们。至于温度达到40℃时,要停止户外作业,他们更是想都不敢想。

  高温天露天工作多部门都有限制

  市建委

  施工企业要合理调整工人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11:00—15:00)在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对违反规定作业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

  市安监部门、省总工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市劳动部门

  福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的高温津贴标准为8~10元。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应当支付高温津贴。对于没有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市民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