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节日会员卡不打折 消费者投诉获赔100元
本报讯 “我的会员卡为什么不打折 ”“因为今天是节日!” ,节日期间会员卡应不应该打折呢 笔者昨日获悉,邵武市工商局12315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原本享有6折优惠的会员卡,商家却借口节日拒绝使用优惠卡的投诉纠纷,消费者获赔100元。 消费者谭女士投诉称:前不久在邵武某牛排西餐厅办理了一张每周二消费时享有6折优惠的会员卡。七夕节那天,谭女士来到邵武某牛排西餐厅消费,用完餐后,便拿着48元的消费小票及6折优惠的会员卡来到前台结账,不料收银员却以今天是七夕节为由,拒绝谭女士使用6折优惠的会员卡,无奈之下,谭女士将商家投诉到工商局12315。 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发现谭女士所述情况属实。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做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对经营者义务的要求高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不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对经营者义务的要求低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最终,商家给予抵用卷100元给谭女士作为补偿并道歉。 (周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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