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车主好心搭载两路人 出车祸反要赔偿16万

梧叶儿
2013-08-29 12:47:28

  本报讯(记者黄妍通讯员吴良盛罗新荣)小张从三明开车来福州,路上让两个人搭顺风车,不料途中出了车祸。近日,在三明三元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小张赔偿两名搭乘伤者共计16万元。
  今年3月的一天,小张开车从三明来福州,途中看见小龚和小郑在路边招手拦车。经询问得知也是往福州方向的,就让他们上了车,路上正好有人说说话。当车子经过福银线吉祥隧道时,与小赖驾驶的货车发生追尾,小龚、小张、小郑三人都受了伤。经鉴定,小张为9级伤残,小郑为10级伤残。交警认定小张和小赖对该起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事后,小龚、小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事故双方驾驶员、货车车主、货车挂靠的某物流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向当事人阐明事故责任、好意同乘、保险合同等法律关系,借助法律援助平台、保险理赔平台,最终促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范围内赔偿三位伤者各项损失共计27万元;货车车主及其挂靠的物流公司赔偿三位伤者各项损失2万元;小张因有过错责任,赔偿小龚和小郑除交强险外的其余损失的50%,共计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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