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从漳州“搬”到湖南怀化
本网讯(通讯员许彧记者郑来珍文/图)在福建漳州犯下诈骗罪,可人却瘫痪在湖南怀化家中,怎么办 近日,龙文公安分局协调司法人员赶赴湖南,把审判法庭“搬”到嫌疑人床前。 据了解,66岁高龄的犯罪嫌疑人佐某仙,因诈骗罪,于去年4月被龙文警方抓获。由于佐某仙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家中又经济困难,后由其丈夫陈某铜保证,将其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龙文警方认真开展案件相关调查取证工作,调取了大量证据材料。但由于取保后不久,被取保候审人的丈夫陈某铜不慎摔伤,生活无法自理,而佐某仙病情加重,也无法自理,且在辖区内又无直系亲属照顾,出于人道主义考虑,龙文警方同意嫌疑人佐某仙,由其女儿接回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家中看护。 由于佐某仙一直卧病在床,无法回漳州接受审判,龙文警方协调公检法部门,赶至湖南,现场组织小法庭,在犯罪嫌疑人床前进行审判。最后,左某仙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因身体原因决定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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