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捡钱9000元“归还” 失主 “奖”4000元
台海网 9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张丽姑)乡间小路丢了9000多元,阿美(化名)说被阿英(化名)捡走了,阿英矢口否认:“这是找我姐姐借的。” 近日,这起“公安管不了、司法调不了、法院判不了”的纠纷被龙岩中院罗法官以法、以情、以理化解:阿美奖励阿英4000元,阿英退还阿美5000元。 回放:丢了9000多元 这事得从今年1月13日说起。这天下午,阿美将存放在老家的9000余元,用塑料袋装着,塞进衣物袋,挂在摩托车后,就往新居赶。 经过邱某店门口时,她发现衣物袋丢了。折返途中碰上阿英和她姐姐。上前询问,阿英摇了摇头说没看见。 又往前找了两三百米,阿美找到了衣物袋,可里面的钱没了。阿英捡走了 她随即找到阿英,此时阿英上衣口袋鼓鼓的。阿美指出,那是她丢的钱。 阿英辩称“这是从信用社取的”,她还用验钞机验算,只有7000余元,和阿美丢失的金额不符。阿美要求她一同到信用社查验,却遭到拒绝。 阿美报了警。阿美告诉民警,丢的现金中有一张百元钞,用蓝色圆珠笔画有痕迹。经民警验证,阿英现金中果然有这么一张百元钞。 可阿英一口咬定,口袋里的钱,其中1000元是她从信用社取的,还有6000元是她向姐姐借的。 争议:这钱到底是谁的 两人争论不休,闹上了法庭。 阿美说,发现衣物袋丢失路程不到两公里,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当时除了阿英姐妹,没有人过往。而且当面询问阿英时,阿英连大概有多少钱都讲不清楚,用验钞机验算后,才声称是从信用社取的款。 阿英否认了以上说法。她辩称,丢失钱袋的地点沿途有两个村庄、几十户村民。至于阿美说的百元钞特征,阿英说是因为阿美翻看过。 法院一审比对双方证据后,认定阿美丢的钱被阿英捡到了。可阿英不服,向龙岩中院提起上诉。 调解:老法官“先理后情” 案件到了诉前调解室罗金钗老法官手中。罗法官把阿英和姐姐隔离开,分别询问借钱的细节。一系列的盘问下,姐妹俩说法不一致。 “法律规定,捡到钱应当归还失主。”罗法官先是和阿英讲起了法律。“你和阿美是同乡,今后打照面的机会还很多。”罗法官又打起了“情理牌”。一番情真意切的话,说得阿英低下了头,答应筹钱归还。 随后,罗法官又找到阿美。“你曾说过,谁捡到你的钱就奖励3000元,你应该兑现承诺。”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阿美不计前嫌,同意奖励阿英4000元,而阿英当即退还阿美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