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海事处强化监管确保航运安全

梧叶儿
2013-09-24 11:37:49

  本报9月24讯(记者 夏巧鸿) 近日,福清海事处依法对存在超航区航行、未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等违法行为的“岚南渡8号”轮进行了行政处罚。

  经调查,“岚南渡8号”轮属新建渡船,尚未正式投入营运,渡船责任人对违法行为存在认识误区。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渡船进行海事行政处罚,还向渡船负责人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福州海事局渡口渡船八项规定,并耐心回答渡船负责人对相关事项的咨询,使其充分认识到渡船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据悉,为确保辖区渡船航行安全,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福清海事处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辖区渡船监管。鉴于辖区乡镇渡工普遍文化水平低,安全、法制意识薄弱的情况,该处遵循“安全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做好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分层次分阶段开展辖区渡运安全宣传,有效避免的渡船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下一步,福清海事处还将及时了解掌握平潭南中至福清牛头尾渡运航线审批情况,全面做好辖区渡运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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