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激活龙岩旅游 自驾客成重要客源

梧叶儿
2013-10-10 11:25:56

  相关说法

  游客旅游更轻松

  小林,在龙岩一家旅行社从事导游工作多年。对于新法的实施,她说最为直接的影响是“收入的减少”。“以前,很多导游都靠吃回扣。”小林说,现在,有了新法,大家都比较守规矩。不过,小林表示,当然,新法对于那些整天“忽悠人”的导游,能起到约束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减少与游客间的“摩擦”。

  小林说,这个黄金周,相比于往年,她接待的团体游客少了许多,虽然钱少了,但工作量也减少了,假期也得到了休息,心情并不坏。

  在事业单位上班的兰女士,是个“旅游狂”。只要有假期,她心里就“蠢蠢欲动”,想着如何去消磨时间。

  “去年国庆,报了一个旅游团,四处走,顾不上看景色,还强加要买东西。”兰女士说,现在有了新规定,强买强卖没了,看到想要的就买,轻松了许多。

  律师解读

  新法的四个亮点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毛汉青律师说,新法主要有以下四大亮点。

  亮点一:向强制购物说“no”;“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亮点二:零团费被禁止;“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消费,这就禁止了一些旅行社利用低团费甚至零团费进行恶性竞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亮点三:门票涨价需经听证;针对景区门票上涨过快的问题,《旅游法》明确进行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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