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与旅游同行——《旅游法》解读报道之文明出游
关注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实施之后,旅游者除了可以享受《旅游法》所赋予的权利外,还应遵照法律文明出游。从此,文明出游不再只有道德的约束,更有了法律的约束。 文明旅游进入法治时代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成为人们热衷的休闲方式。近年来,国人不少出游不文明问题日益凸显。乱刻乱画、乱扔垃圾、大声喧哗、随意插队,甚至是打架斗殴,不管是国内游还是出国旅游,这些行为已然损害到国人形象。而在刚刚过去的国庆黄金周,天安门广场五吨垃圾、上海交警无奈发明“开关式”过马路等现象,则让国人的素质再次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 此次《旅游法》的出台和实施,对旅游者和旅行社两方面都做出了出游文明的规定。旅行社方面,根据《旅游法》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该条款不仅明确了旅游者有遵守社会公德和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的义务,更明确了导游、领队有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的职业要求。 漳州康辉旅行社总经理张剑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实在《旅游法》实施之前,旅行社方面就已经将文明旅游作为行前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旅游法》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倡导、推进和规范国人出游文明,把文明出游提到法律层面上来,对旅行社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行社目前已经组织导游和领队做了《旅游法》的相关培训和学习,而在实际工作中,今后也会更加注重和加强与游客的沟通,共同来做好出游文明这件事。 “到此一游”将被押“五指山” 一部《西游记》是无数国人的回忆与骄傲,一句诙谐的“到此一游”落到现实中,却变成一种不文明的写照。当国人都难以接受的“到此一游”走到了国外,那部经典名著似乎也被抹上了一层擦拭不去的阴霾。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旅游法》对旅游者的出游行为作出了规定,今后喜欢“到此一游”的“各路神仙”们或将被关押“五指山”。 《旅游法》第十三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业内人士表示,该条款中所指的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主要是指2006年10月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指南和公约专门针对游客较易出现的不文明行为,对公民旅游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对于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情节较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业内人士认为,不文明出游行为看似小事,却可小事变大,引起世界范围内的关注。它在无形中代表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形象。以前虽然社会舆论等会对不文明行为加以约束和谴责,但法律则可以让人们产生敬畏,从而促进自律。《旅游法》实施后,出游文明不单只是道德的底线,还是法律的底线。从此,出游不文明行为将触法,具有出游不文明行为的旅游者可能将接受法律的制裁。不仅如此,旅游部门还可以根据《旅游法》制定具体的出游文明实施细则,各大旅行社也可以在合同中制定出游文明的相关条款,对那些严重违反旅游法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本报记者 邹美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