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出台村干部问责规定 村官不作为将"让位"
闽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绍炜 黄兆源 杨剑) 昨日,笔者从连城县委组织部获悉,为进一步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近日出台了《村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力促村干部干事作为、廉政为民。 据悉,该规定对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分别从作风、行政工作、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结果等方面规定了村干部问责事项共5条47款。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在任期内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乡镇党委、政府将依照该办法规定,对其实施问责。对村干部的问责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整改、责令辞职、撤免职等5种处理方式,如有干扰、阻碍问责和对控告检举人打击报复等情形的将从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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