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 拟三年提到每吨1.68元
已执行11年之久的城区自来水价酝酿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由每吨1.3元,分两步调整为每吨1.68元,一个三口之家每月预计多缴四五元水费。在市物价局昨日召开的听证会上,来自各行各业的26名代表,针对调价方案展开了热烈讨论。 城区自来水价究竟如何调整,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后将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对调价方案进行研究和完善,并报市政府审批。 调整方案
拟三年内分两步提高到每吨1.68元 据悉,我市城区现行自来水价格是省物价局在2002年批准的,城市自来水价格为民用水1.30元/吨(指居民生活用水、行政单位用水、市政等公共用水),特种行业用水2.10元/吨(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其他行业用水1.80元/吨(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以外的用水),工业用水按1.30元/吨执行。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是经成本监审,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按照我市用水比例(居民占65.05%,特殊用水占16.97%,其他用水占17.98%),参照其他设区市水价水平,并结合我市实际拟定的。 该负责人称,考虑我市用水实际情况、群众承受能力及居民用户推行终端水价需要有个实施过程,对此次水价调整拟实行一次听证、分步调整到位。第一步,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其他行业用水价格自本次调价方案实施之日起,拟分别调整为1.58元/吨、2.80元/吨、2.00元/吨;第二步,自本次调价方案实施之日起两年后,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其他行业用水价格拟分别调整为1.68元/吨、3.25元/吨、2.20元/吨。 根据市政府意见,为了扶持工业企业的发展,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工业用水价格拟参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即第一年1.58元/吨,两年后拟调整为1.68元/吨。 民用水价拟实行阶梯式计量 此外,本次调价方案实施后,居民生活用水拟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用水基数确定为每户每月20吨。第一级20吨以内(含20吨),第一年1.58/吨,第三年1.68/吨;第二级20吨至30吨(含30吨),第一年2.37/吨,第三年2.52/吨;第三级30吨以上,第一年3.16/吨,第三年3.36/吨。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水,拟实行季节性加价,每年6至10月份,按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加价20%。 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用户用水定额内的水量按各用户用水类别基础水价计价;用水量超定额10%以内(含10%)部分,加价10%;用水量超定额10%至20%(含20%)部分,加价20%;用水量超定额20%至30%(含30%)部分,加价30%;用水量超定额30%以上部分,加价50%。 据了解,上述所有价格均不包含水资源费,水资源费将直接纳入自来水价格。 调整原因
城区管网改造等方面投入加大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供水系统及管网设施大部分运行时间在10年以上,已逐步老化。供水管网的老化,使管网渗漏及爆管现象频发,威胁城市安全供水。 为保证供水安全,自来水公司已累计投入2486万元进行市区管网改造,而旧管网改造任务仍十分艰巨。 此外,截至目前为止,城区仍有约1万多户未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一户一表”改造的滞后,制约了阶梯式水价实行,未来几年内需要加大投入,积极推进“一户一表”工程改造的实施。 企业供水成本提高亏损日益严重 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区域覆盖蕉城区蕉南、蕉北办事处及城南镇、金涵乡、漳湾片区和东侨开发区,供水区域达21平方公里,供水人口28万。 而根据宁德中通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显示,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自2009年起至2012年9月,已连续亏损2569.71万元,日益严重的亏损,已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因此,宁德市自来水公司要求适当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维持企业生存发展,从而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充足的供水,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生活、生产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