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豪车车主饮酒后撞车 伪造现场骗保近5万元

白丙之
2013-10-22 10:38:49

  本报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陈莉)福清一豪车车主饮酒后与另一部轿车相撞,考虑到其酒后驾驶会被查处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两车主竟策划伪造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近5万元。

  今年1月14日22时许,在福清市音西街道加州城附近路段,福清的杨某饮酒后驾驶宝马轿车与陈某驾驶的皇冠牌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严重损坏。考虑到其酒后驾驶会被查处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杨某便与陈某协商不当场报案,陈某同意了。

  第二天,杨某找到修理工陈某治,三人共同策划伪造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当天晚上,陈某治负责在福清市龙江公园路段伪造了两部车辆相撞的事故现场,杨某负责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1月18日,保险公司发现该起事故系伪造,便向福清警方报案。经保险公司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书确认,两部涉案车辆保险理赔金额为人民币49398元。今年3月4日,杨某、陈某治被警方抓获,而陈某也向警方投案。

  福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陈某治、陈某伪造事故现场,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人民币49398元,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遂作出判决:杨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陈某治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陈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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