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因4元差价发生纠纷 男子被3人围殴掉9颗牙
一根热狗3元,两根热狗6元,比其它店铺一根贵了两元,共差了4元,喝了酒的小杰(化名)觉得不服气,遂找老板理论,不料就此发生冲突,而后先后遭对方3人围殴,造成8级伤残,牙齿脱落9颗。 事情发生在2011年10月9日晚11时屏南县城关,小杰和朋友喝酒后,到一奶茶店买热狗,与朋友一人拿了一根,小杰询问多少钱,“一根3元,两根6元。”老板回答道。“别的店铺都是一根一元,你店里这么贵!”就因为这4元的差价,小杰和女老板发生了争吵,女老板的男朋友来到奶茶店,看到女友与人争执,遂上前助阵。期间,与人高马大的小杰发生了肢体上的拉扯,最后被小杰推搡倒地。倒地后,女老板的男友不服气,起身与小杰扭打起来,最后被围观的群众拉开。 一会儿,女老板的堂哥闻讯赶到现场,还带来中途遇到的朋友,3人聚到一起,开始围殴小杰,由于这3人个头都比较小,虽然形单影只小杰始终占上风。于此,女老板的堂哥气急之下,从汽车后备箱中拿出铁棍和木棍,狠狠地痛打小杰数下,最后有人报警,小杰才被及时送到医院就诊。 事后,小杰被查出,右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双侧鼻骨骨折、上下颌骨骨折、上唇部裂口长7厘米,系轻伤,此外,在被打过程中,他的牙齿脱落9颗,属重伤并构成八级伤残。听到此消息后,动手打人的3人才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共赔偿小杰各项经济损失32.5万元。 考虑到3人系投案自首,且系小杰激化此次矛盾,屏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女老板的堂哥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至于女老板的男友及后面赶来其堂哥的朋友,法院认为2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从轻处罚2人,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宁德晚报记者 赵小月 通讯员 甘宝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