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8名干部瞒报家庭收入骗购经济适用房被查处

时尚萌猪
2012-05-12 12:51:48

  海峡导报5月12日讯 (记者 沈华铃)漳州8名机关干部,瞒报家庭收入,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近日被漳州市纪委严肃查处,其中给予党内警告5名、党内严重警告1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所在单位撤销其科长职务1名,移送其所属单位作出行政处分1名。

  收入作假 违规骗购

  根据2008年发布的 《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申请认购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中一个条件是其家庭收入必须符合年度市政府公布的家庭低收入标准,并且是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而这8名机关干部为了获取经济适用房,通过出具虚假个人收入证明、虚报家庭年收入等方法,进行违规骗购。

  福建省审计厅经调查发现后,将该线索移送漳州市有关部门。近日,漳州市纪委对这8名机关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给予党内警告5名、党内严重警告1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所在单位撤销其科长职务1名,移送其所属单位作出行政处分1名。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效能告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等处理。同时责成有关部门对8人所获得的经济适用住房按规定作出处理。

  据了解,根据《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给予纪律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漳州严查保障房骗租骗购

  漳州市纪委表示,经济适用住房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几年,漳州市大力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有效地缓解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发现个别国家机关干部采取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等方式与民争利,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广大机关干部应当引以为戒。

  今年5月7日,漳州市长吴洪芹在2012年漳州市政府全体会议暨廉政建设会议上,就特别强调当前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政府不但要确保建设满足人民的需求,还要确保其分配、运营、管理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性住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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