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公交司机致车失控撞车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时尚萌猪
2012-05-12 12:51:54

  本报讯(记者 陈艳 通讯员 洪红)乘客陈某因殴打正在开车的941路公交车司机,近日,当地检察院称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集美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称,今年1月26日17时许,陈某乘坐941路公交车欲至园博苑。当公交车行至园博苑门口时,陈某要求下车。但该处非公交车停车站点,司机拒绝了陈某的停车要求,陈某遂与司机发生口角。之后,陈某不顾公交车仍在行驶中,动手殴打正在驾车的司机,致使公交车失去控制,碰撞停放在路边的两辆汽车、冲出道路撞上障碍物后方停下。

  事发后,司机当即电话报警。陈某也留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当日,陈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7日经集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11日,集美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集美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殴打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虽尚未发生严重后果,但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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