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破获全省网售假烟“第一案”
现场查获制假烟机器 现场查获假烟外包装 本网讯 (记者 邹挺毅 通讯员 郑乐和 文/图)10月23日,芗城公安分局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全省互联网销售假烟“第一案”案情。一伙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销售平台,向全国16个省市疯狂倾销“中华”“玉溪”“芙蓉王”等假冒名牌卷烟,涉案金额1050余万元。9月30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批准,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的林某杰(男,25岁,云霄人)、吴某(男,25岁,江西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张某(男,31岁,云霄人)被依法逮捕。 “这是我省首次破获的通过互联网销售假烟案,由于涉案金额较大、销售手段少见,该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级督办案件。”办案民警介绍说。5月3日,芗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并在市区两级网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展开侦查工作。 侦查中,经侦大队民警发现林某杰通过“云霄香烟”、“淘宝网”等网站发布售假信息,以支付宝支付货款、快递物流方式,将假烟销往河北沧州市、黑龙江哈尔滨市、浙江绍兴市、湖南娄底市、广东广州市、四川资阳市等十几个省市。5月17日,办案民警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杰位于云霄县云陵镇租住房搜查,在其租住的房内查扣假冒玉溪香烟129条、假冒苏烟香烟47包、假冒云烟香烟11条及假冒硬盒中华香烟18包。5月21日,芗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杰列为网上追逃人员。7月24日,民警在云霄云漳路一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杰抓获。 鉴于案情重大,芗城分局将该案上报市公安局并呈报省公安厅、公安部,进而发起打假集群战役。9月29日,市公安局、芗城分局联合河北、黑龙江、湖南、浙江、广东、四川、宁夏、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抓获本地主犯林某杰、张某及江西籍吴某等4人,捣毁窝点2个,现场查获“中华”“玉溪”“芙蓉王”等数十种品牌假烟22800条,缴获大量制假设备及原材料,涉案金额1050余万元。 现已查明,从2010年10月开始,林某杰在互联网上登记注册了网店,在网页上贴出了数十种假冒品牌卷烟的图片,明码标注数十种假烟的价格,并预留了手机号码和qq号。有意购买假烟的人便与其联系,以虚构礼品、枇杷等网店的名义出售假烟,购买者则以支付宝的形式向林某杰汇款。从2012年底开始,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购进假冒“玉溪”、“云烟”等品牌的外包装,聘请社会闲杂人员在家中,使用低档的卷烟接支加工包装成“玉溪”、“云烟”等品牌香烟,而后进行销售。2013年9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云霄县家中被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了大量的假烟、外包装及制作假烟的工具,经烟草部门鉴定,扣押的卷烟系假冒且伪劣的香烟。 此外,江西籍的吴某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林某杰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情况下,从2011年2月至2013年7月,在淘宝网注册登记多个账号,多次通过链接犯罪嫌疑人林某杰注册的淘宝网店,采取虚假购买礼品,以支付宝支付交易的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林某杰低价购买大量的伪劣卷烟50多万元,并在腾讯拍拍网申请注册两个店铺在网络上进行高价销售假冒卷烟,销售金额近70万元,非法获利16万元。2013年9月13日,吴某在江西省婺源县赋春镇的一居民房内被抓获。宁夏一名大额购假者被抓获,后被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