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白丙之
2013-10-28 10:54:19

  前段时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力度扶持发展现代农业,做强漳州农业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文件的下发,无疑给漳州现代农业注入了一剂发展强心针。在《意见》的指导下,厚积薄发的漳州现代农业将“驶上”“快车道”,迎来发展的“黄金期”。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漳州市农业局,倾听部门负责人对《意见》的解读。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又富又美新漳州的客观要求。漳州市农业局局长卢民松在解读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时表示,《意见》为解决我市农业发展中的“短板”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和意见。这是漳州市委、市政府科学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决策,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部署。

  立足实际围绕制约因素破题

  漳州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素有“花果鱼米之乡”的美誉。作为农业大市,近年来,漳州充分发挥农业优势,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培育了水果、水产、蔬菜、食用菌、畜禽、茶叶、花卉、林竹等8大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了漳州水仙花、天宝香蕉、平和琯溪蜜柚等一批特色农产品“名片”,形成了“一镇一品、一县一业”的特色农业产业化格局。

  “虽然我们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中,漳州仍然有许多制约因素,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力度不够,示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农田水利等设施农业的发展不够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够健全等,这些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瓶颈,需要花力气解决。”卢民松告诉记者,在《意见》出台前,起草小组通过多次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农业技术人员、企业家、农民代表等多层次人员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全委会研究后,才出台现在的《意见》。“所以,《意见》的针对性很强,是对漳州现代农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有力有效的对策,是符合漳州实际的。”

  《意见》共分为八个部分,提出要“提升优势特色产业”、“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推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加强金融与市场营销服务”,每一部分都具体地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我们有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意见》中的各项措施一定会落到实处,漳州的现代农业一定会向前跨一大步,我市一定能实现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卢民松信心十足。

  资金扶持力度前所未有

  “全市11个县(市、区)各建设一个农民创业园,……2014年起连续五年,市级财政每年每园统筹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

  “2014年起连续五年,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重点扶持各类普及型的设施农业。”

  “2014年起连续五年,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00万元作为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地方传统优势品种种质资源收集保护、新品种引进选育和推广、种子种苗生产和繁育基地建设等。”

  ……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在《意见》中,处处可以看到市委、市政府都有安排相应的市级财政对产业、设施、农技、农产品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卢民松表示:“这是据我所知的,有史以来我市扶持力度最大的一次,可以说是跨越式的加强。就以建设农民创业园为例,我市在全省首创各个县(市、区)都建设市级农民创业园,并且每园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扶持,也就是说,市级财政每年要投入1100万元,5年共投入5500万元,这样的资金力度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创业园建设的高度重视,以及建设好农民创业园的决心。”

  “还有比如在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方面,我市提出了一个目标——至2015年,全市家庭农场达1000家以上,其中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0家。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意见》明确指出,2014年起连续五年,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00万元,扶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引导家庭农场实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充分调动了农业经营主体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有利于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卢民松说。

  创新举措惠农利民政策多

  “《意见》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创新。”卢民松告诉记者,《意见》中的很多具体措施,是以前的相关文件没有制定的,这些措施是市委、市政府充分考虑漳州的实际情况,经过全盘、慎重的考虑所制定的政策,能有效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在加强金融与市场营销服务方面,《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扩大农业保险”,指出“除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外,2014年起连续五年,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40万元,对参保的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给予20%的保费补贴,县(市、区)级财政也要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另外,还要推广畜牧、水产养殖、农业生产小额贷款保证,茶叶、果树种植、食用菌、小型水利设施等12种“三农”综合保险项目。每年按30%的进度建立乡镇、村“三农”综合保险服务站,提升“三农”保险服务水平。“这些措施都是新提出来的,能使农业在受到自然灾害时给农民一份切切实实的保障,使他们获得再生产的能力,减少农业风险带给农民的压力。”卢民松说。

  农村土地流转关系着现代农业推广的进程。《意见》专门对如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出了要求,对各级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提出了目标任务:2014年底前,全面建成县、乡、村联网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网络。并提出“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各县(市、区)要选择若干乡镇开展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托管合作社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卢民松说,推动土地规范流转,有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作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是,目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仍存在着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供需不平衡、服务中介组织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因此,《意见》对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等做了规定,并鼓励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将进一步维护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和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流转双方双赢。” ⊙记者戴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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