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民房内电动车充电自燃 民警及时扑救
扑灭大火。 扑灭大火。 23日,福安坂中一民房内一辆电动车充电过程中自燃,在福安市公安局坂中派出所民警与群众合力下,明火被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10月23日凌晨2时许,坂中派出所接到110指挥情报中心转警称,福安市坂中乡森林路一民房一楼的一辆电动车充电过程中发生自燃,情况危急。接警后,民警火速出警,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着火电动车火势凶猛,火势已经蔓延到旁边的三辆摩托车,同时引起着火。由于周边房屋密集,如不及时扑灭,将会给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 民警当即兵分两组,一组负责组织周边群众利用附近水源、灭火器开展扑救工作,另一组对附近居民进行疏散,维持秩序,经过30分钟的扑救,最终成功将大火扑灭。所幸,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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