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明年初展开 全市涉及对象超50万个

白丙之
2013-11-02 14:36:01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记者陈淑华)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将全面展开。通过这次普查,能够对泉州市经济家底进行大盘点,对过去5年我市发展成就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取得成效进行全面检验。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与前两次普查相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面广、技术手段新,将能更全面、有效地摸清我市经济家底。

  据悉,这次经济普查对象涉及国民经济的全部20个行业门类,涉及的经济总量占全市生产总值的95%以上。有关部门估计,整体普查对象数量将超50万个。

  本次普查首次全面采用电子移动终端设备(pda)和电子地图采集数据。普查员须在现场将普查对象的统计地理信息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照信息,录入电子移动终端设备。每一次录入,数据都直达国家统计局数据库,甚至每一次数据修改,也将被一一记录在“案”。

  普查工作由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具体落实。“两员”主要为熟悉本地情况、社会阅历丰富、调查沟通能力强、有一定威望的乡镇、村居干部。各地也可从机关、学校中抽调一批符合素质要求的工作人员作为普查员的后备队伍。目前,“两员”的选聘已进入收尾阶段,下一步将加强“两员”的普查流程、pda操作以及入户调查技巧的实践培训,确保“两员”具有必要的业务水平。

  有关方面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组织开展工作,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到的数据要做到“数出有据”,不得虚报、瞒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对普查取得的数据信息和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

  对普查工作中违反统计法规和普查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我市将依法进行约谈、通报、曝光或给予处分;对拒报、虚报、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的企事业组织和个体经营户,要依法给予警告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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