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至1993年香港奇案之屯门色魔 雨夜屠夫后再现凶杀案
香港奇案之屯门色魔 【判刑】 林国伟在庭上承认15项强奸及行劫罪,否认余下的3项谋杀罪,坚称自己是错手杀人,庭上的受害者家属反应激烈。 辩方律师找来两名精神科医生替林国伟辩护,精神报告指他自幼缺乏家庭温暖,林国伟有5兄弟姊妹,母亲于林3岁时出走,父亲酗酒残暴,形成他孤僻的性格,朋友极少,喜欢欺负小动物。中一辍学,爱好飞车,在工作常遇挫折,感情路上常被抛弃,以酒精和自慰解决空虚,恶性遁环下形成精神失常。 不过控方指,被告只是患上反社会人格的疾病,并非精神病。这宗案件原有127名证人,聆讯本需两个月,但基于被告人认罪,聆讯缩减至5天。 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3项谋杀罪成,需判处终身监禁。法官认为,被告犯案时间极长,暴戾非常,对社会危害性巨大,连同另外8项强奸罪,法官罕有地重判他11项终身监禁,以显示案件的严重程度。在香港,强奸罪一般入狱为5至15年,只有最严重的强奸罪会判处终身监禁。 【引发的灵异事件】 但在屯门色魔事件的背后,有不少可怜的女士受害,一些更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后来更传出不同的鬼故事。eden忆述他十五岁时(1995年)的经历,为大家揭示怨灵的神秘面纱... 在1992-1993年期间,屯门色魔强奸或奸杀了不少夜归少女,屯门色魔可说是雨夜屠夫后,轰动全港的女士杀手。 传说有人枉死的地方,很多时候也会出现有怨灵,相信色魔犯案的那些梯间也不例外。eden曾访问附近的街仿,据说在这些事后,很多时会在涉案梯间听到女子的痛哭声,甚至会看到晚上有女子在梯间徘回等的事情发生... 1995年只得15岁的eden与他的朋友,曾经与其中一位被奸杀的女子灵体接触,以下便是eden口述的经历:当年我与朋友三人在这梯间坐下聊天。在大家正谈得兴奋的时间,忽然有一位女子出现。起初我们也不以为意地继续聊天,可是天生对灵体敏感非常的我,突然感受到一股寒意,跟着我的其中一位朋友,还多口一句"姐姐,有兴趣大家一起聊吗 "接着那女子的脸容开始变了,变得非常恐布!甚至连我这经常能看见灵体的人,也感到她非常大怨气,非常恐怖... 那女灵体的便开口说:“我不会伤害你们,但是你们必要帮我做一点东西..."那女灵体的要求是要我到这层的某一房子,问那家人拿她一件指定的衣服、一张照片及一件饰物,到在她正站在的位置,烧给她,若我们不照她的说话去做,必不会给我们好过... 第二天下午,我们三人放学便立刻到她所说的一个单位,告诉昨晚的事给那家的人听。进了屋后,我们看见昨晚那女灵体的相片,相片前有水果和香烛...及后我问那家人发生什么事,才知道那女灵体是被屯门色魔所奸杀,接着我们便照着她的说话,把她要的物件烧给她,事件就此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