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女子落水丈夫“见死不救” 一怒之下要离婚

白丙之
2013-11-04 11:02:24

  法官点评

  夫妻之间有互相救助的义务

  如果陈琳和丈夫协议离婚不成,最后诉诸到法院,法官会因丈夫不施救而判离婚吗 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

  “陈琳要是提出离婚,如果她的丈夫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因为他不救陈琳而判离婚的,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都会给当事人一个反悔期,只要夫妻有一方不愿离法院都不会判离的。”法官说,陈琳丈夫的行为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不涉及法律关系,是关乎社会道德的。但是假如陈琳在这次事故中出事了,是因其丈夫见死不救的行为所致的,那么她的丈夫就要负刑事责任。法官分析,夫妻关系,有相互救助的义务,如果一方出现危险,另一方不实施救助,任凭其发生意外,则属于间接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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