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招考105名警察 11日至15日报名考试分3部分
4日,省公务员局发布公告,面向全国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计划招考105名,其中公安特警85名,监狱民警20名。报名时间为11日至15日的8:00~12:00、14:30~17:30。 此次我市公安局招考突击队员(突击攻坚类)9人、突击队员(擒拿格斗类)2人、狙击队员2人、排爆队员3人;福清市公安局招考突击队员(突击攻坚类)2人、突击队员(擒拿格斗类)2人,狙击队员1人。全部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突击队员要求25周岁以下,排爆队员、狙击队员要求28周岁以下。 资格条件以11月11日为截止时间 报考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现役军人不得报名,但将于2013年底前退役并经所在部队同意报考的除外。年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辞退、试用期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11月1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报考志愿可书面申请调剂 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者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与报名表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6张以及身份证、退伍证或转业证等与职位要求相关证书(部队退伍、转业军人、拟退役人员提供支队或团以上单位证明、专业运动队人员提供单位证明、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体育竞技类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专业赛事的获奖证书、运动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各职位报名情况将于11月20日公布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报考者可根据报名情况,于11月20日至22日分别向省公安厅人事处和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提出书面调剂申请。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省监狱管理局会商有关招录单位后对报考者所报职位进行必要的调剂,并在11月25日予以公布。报考者志愿以调剂后为准。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由招录机关通知并于12月上旬发放准考证。 专业测试成绩当日公布 考试包括专业测试、面试和笔试,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需在面试前通过心理测试。考试时间定于12月上旬,考试地点为福州,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前,将安排考生熟悉场地,并对专业测试中的400米障碍项目安排适应性训练。报考者的专业测试各科目成绩于考试当日在考场统一公布,上一个测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测试科目。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技能成绩高的排名列前。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核。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不打分。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总分计算方法:专业测试成绩占80%、笔试成绩占20%进行汇总排名。 (福州日报记者 柳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