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行1/5装修款就用掉1/3 工商:合同有猫腻

白丙之
2013-11-05 09:55:10

   合同上写着10.6万元包装修,但装修进度才完成1/5,就花了3.6万元,这让罗源的消费者范先生难以接受,向罗源工商局投诉。工商人员调查发现,装修公司与范先生签订的合同里大有猫腻,最后的装修费用将远超合同的总价。

  范先生表示,他与罗源县源点设计装潢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包工包料总价为10.6万元,工程结束时按实际工程量多还少补。只做了隔墙和水电改造后,装修公司就向范先生索要3.6万元进度款。工程才进行了不到1/5,怎么就花了3.6万元呢 范先生觉得难以接受,向罗源工商局投诉。

  工商人员仔细研究双方签订的合同后发现,合同及结算单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漏项,装修公司在预算时有意少列工程,降低预算价,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二是报价高,由于装修公司并没有工程队,只是扮演中介角色,揽到工程后分包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使得合同单价提高;三是虚报用料,工程清单中的用料存在水份,如12分墙体的烧结砖用量,一般每平方米约60块,而装修公司以70块结算。

  11月1日,经工商人员现场调解,装修公司同意以3万元结算,双方解除合同。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要对装修的主辅材用量、品牌、价格、工价有一定的了解,最好请有经验的亲友参谋,找有装修资质、有工程队的正规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以免上当。

  (福州晚报记者 李俊 通讯员 陈文茂 付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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