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30天内单位须申缴社保 “五险”须同时缴纳
入职30天内单位须申缴社保 “五险”必须同时缴纳 新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必须在30天内为其办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社保费的,将被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面临处罚。 入职30天内单位须申缴社保 市民颜女士2004年底跳槽到了一家新单位,她指着工资条告诉记者,单位从2007年才给自己缴纳了社会保险。“刚开始单位都没给我们交社保,后来才开始交,现在规定在单位工作满三个月的才交,不满三个月的不交。” 颜女士的遭遇随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实施将会改变。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规定》是在2007年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其中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项保险费必须同时缴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表示,宁德市要求企业都应给员工办理社保,但经检查发现,仍存在有“工作不满一定年限不给申办社保”、“以企业效益不佳为理由不缴社保费”、“只给员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现象的企业。《规定》实施后,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根据《规定》,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必须五项一起缴全,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未按时足额缴费将强制划拨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怎么办 按照《规定》,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规定》还强调,经查实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缴费且未补缴的,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保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