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出炉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戴岚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为科学、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漳州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近日,《漳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出炉,对本次普查的范围、内容、目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漳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时间从2013年4月开始,2016年12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市范围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驻漳部队和武警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法人所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方案》明确此次普查的可移动文物包括: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由博物馆、纪念馆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方案》确定了普查目标,提出通过普查,要全面掌握我市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总体评价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认定体系;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档案和可移动文物名录;建立、完善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为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普查不改变文物权属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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