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一违法抢建人员致执法人员一死两伤案宣判
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立烽 谢林昌)昨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赖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赖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被告人赖某未经批准,擅自在连城县莲峰镇西康村西郊变电站后非法占用土地建房。今年4月份,连城县国土资源局向其送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赖某却置之不理继续违法占地抢建。当月15日下午4时许,该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一名副大队长等7人到建房现场向赖某送达《拆除通知书》,并要求工人停止施工、拆除部分模板等制止其继续施工。赖某因不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便持自制砍刀砍人,致使这名副大队长当场死亡,另外两名执法人员也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赖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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