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6年福建全省要建成一批知名文化中介机构

白丙之
2013-11-16 09:23:18

  11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近日,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文化中介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至2016年,全省建成一批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市场活跃程度高、具有知名品牌效应的文化中介机构。

  意见提出,要培育和发展演艺娱乐中介机构、书画中介机构、文物文化艺术品中介机构等文化中介机构,引导其向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重点打造全省十强文化中介企业,2至3个文化中介企业统一实体交易中心,若干个文化中介企业统一网络交易平台;一级资质文化(物)艺术品中介企业10家以上,二级资质50家以上,书画实体营销门店1000家以上,演艺院线扩至县市和重点乡镇,文化产权交易额规模进入全国前列,版权和文化贸易代理等初具规模。

  同时,将文化中介机构纳入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畴,支持重点文化中介机构在拓展平台、经营场地、广告宣传、学术研究等方面建设;符合条件的文化中介机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等财税支持。通过定期在国(境)内外举办文化艺术品展览交易会,促进文化中介机构“走出去”。鼓励文化中介机构与银行合作建立交易资金托管体制、客户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信用增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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