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钱包落在出租车上 福清的哥只还钱包不还钱

白丙之
2013-11-19 08:58:24

  本报11月19讯(记者 陈贤清 颜阵寒) “没想到要回自己丢失的东西竟是这么难。”昨日,失主林小姐向记者反映说,她的老公在乘坐泰荣公司一辆出租车时,不慎落下钱包。在经过一番折腾后,钱包和证件都拿回了,但钱包里的钱却要不回来。

  据林小姐介绍,11月15日凌晨2时20分许,林小姐的老公李先生从城区凯景路口坐上一辆闽atc240出租车,到卓越酒店下车时,不慎将随身的棕色prada钱包落在车内。“下车后,我老公就发现钱包落在车上,马上叫停出租车,但出租车一溜烟就跑了,”林小姐说,当时钱包里除了身份证、驾驶证以及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外,还有刚从银行提出的10000元现金。随后,林小姐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发微博寻求帮助。

  当天上午,林小姐和他的老公通过泰荣出租车公司gps系统联系到这位出租车司机林先生,但对方告知已回闽侯老家。“刚开始司机不承认捡到钱包,我再三请求,并答应将包里的钱作为报酬给司机,司机这才答应归还证件。”林小姐说。随后,林小姐又觉得给对方的报酬太多了,并通过电话提出给予适当报酬的想法,但遭到对方的拒绝。想急于要回证件和包的林小姐无奈之下,于当天下午从一位中间人手里取回了丢失的证件和钱包。

  要回了证件,却没拿回钱,这社会怎么了 林小姐再次发微博感叹。林小姐的遭遇在微博上得到了网友的一致同情,网友纷纷发微博谴责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并出点子教林小姐如何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18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该出租车司机林先生,希望求证此事,但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对此,泰荣出租车公司负责人翁先生表示,希望失主林小姐到公司说明真实情况,并积极协调此事。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宇凡律师事务所翁凡律师,他说,林小姐有权向出租车司机要回自己丢失的钱物,如果司机拒不归还,则构成了非法占有罪;如果林小姐当时有承诺以现金作为报酬,则不构成犯罪。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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