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建立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
20日,南平市某贸易公司的138名工人从延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11.2万元工资执行款。今年以来,该院共执行拖欠工人工资案件180件,为466名工人讨回欠薪474.4万元。(蔡荣秀 摄)
大武夷新闻网讯 笔者昨日获悉,顺昌县远宏房地产公司的胡志兵在办理天天花园四期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到建设银行交纳了该公司建设工程工资保证金50万元,在提交了相关材料和银行回单后,顺利地办到了施工许可证。 据了解,为了有效解决针对农民工的欠薪事件,今年该县进一步加大打击欠薪力度,对容易产生欠薪情况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由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设立专门账户,并负责监管。用工企业必须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15日内,将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存入专户,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该笔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一个月后,用工企业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解除对其工资保证金的监管。 自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已有10家企业交纳了建设工程劳务工资保证金139.25万元。 (范仁碧 张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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