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工伤险事业单位 须到社保中心核实信息

青砚墨
2013-12-06 10:39:28

  宁德晚报8月21日曾报道《明年起我市工伤险生育险将由不同机构经办》,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提醒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于本月20日前到所在地社保中心核实单位参保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

  据介绍,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原由各级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办的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业务,统一移交各级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经办,而原由各级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经办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统一移交各级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办。移交后,两项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流程和基金管理等办法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同时也实现市级统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12月起,各级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不再办理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新参保登记,转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应于本月20日前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核实单位参保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

  而从2013年12月20日起,各级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不再办理生育保险业务,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于12月1日起停止受理。2014年1月6日起,由各级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该负责人希望各参保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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