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撞死人后因害怕逃逸 父亲获知送子投案自首
郑某轿车右车头明显凹陷变形
12月6日23时40分许,仓山交巡警大队接警:仓山区林浦路闽江世纪城门口发生一起轿车与摩托车刮碰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右车头凹陷变形的黑色轿车及一部倒在路边的摩托车,现场不见轿车的驾驶员,伤者已被送往医院。随后民警从医院方面得知,伤者即摩托车驾驶员已死亡。民警通过轿车号牌查询到,车主是郑某,21岁,福州仓山人,但其电话已关机。郑某身份证上的房子已拆迁,警方找到郑某在城门的暂住地,郑某母亲称郑某开车外出尚未回家。民警希望郑某家人协助尽快找到郑某,随后郑父发动所有亲戚,终于找到躲在姨姨家的郑某。12月7日上午10时,郑父带着儿子投案自首。 据郑某交待,6日23时许,他与朋友相约去五四路吃夜宵,其驾驶闽agm185小车沿着林浦路行驶至闽江世纪城门口,从快车道向中间车道变道准备上鼓山大桥时,突然发现一辆摩托车出现在右前方。郑某刹车来不及,导致车头右侧撞到摩托车尾部,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倒地受伤。看到撞了人,郑某心里害怕没有停车,后觉得不妥又掉头回来,把车停在林浦路东侧慢车道,下车查看伤者情况,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见到120急救车辆到达现场接走伤者后,郑某心里害怕,就弃车逃离现场躲到亲戚家中。7日上午10时许,郑父找到郑某,带其到仓山交巡警大队投案自首。郑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仓山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后,商业险部分会以事故逃逸为由拒绝理赔,肇事者个人将承担这部分的经济赔偿责任。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赵永龙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