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考核医疗机构和药店 低于65分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青砚墨
2013-12-18 12:43:04

漳州考核医疗机构和药店 低于65分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台海网12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张惠玲)漳州将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挂钩,低于65分的,除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外,取消定点资格。

昨日,漳州出台《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年度考核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和《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也同时出炉。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简称“定点服务机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简称“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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