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发77.8万余元社保金 补助就业困难人员

青砚墨
2013-12-20 15:44:05

  本报讯(记者陈钦祥)昨天,记者从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今年福清市共为784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778596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596310元,医保补贴182286元。

  据了解,享受补贴的对象和条件为:具有福清市城镇户口并已进行失业登记1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2012年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居民。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78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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