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毛毯有异味 商家不愿退款
本报12月20讯(记者 谢雄 通讯员 林潇逸) 12月5日,玉龙工商所化解一起毛毯消费纠纷。 11月23日,郑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床价值299元的毛毯,一周后,她使用新毛毯,发现有一股异味,晒了两天,异味依然存在,于是找超市退货。但超市退给她的不是现金,而是一张299元的购物卡。郑女士想不通,与超市值班经理沟通无果后,向工商部门投诉。 玉龙工商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获悉,郑女士退货时间与购买时间相隔12天,该超市结算系统已入账,无法通过系统直接退还现金,为了操作方便,超市方面只退还消费者等值购物卡。经调解,商家最终承认了错误,向郑女士如数退还了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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