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开展“雷霆治爆”专项行动 查获烟花爆竹6千件

青砚墨
2013-12-24 20:00:10

  (二)

  时过不久,民警又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仅几个小时内,就已查获3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数量之多,令人触目惊心。”参与此次行动的沙县公安局治安巡逻队副大队长曾清平表示,为避开年关警力集中检查,不少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提前上路运输。明知是“高压线”,利益面前依然有人冒险伸手去碰。

  16时许,一辆从湖南开往福州方向的大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民警要求检查车厢内货物的时候,押运员李某一再表示运输的是瓷器,没什么好查的。

  细心的民警发现,瓷器较重,而眼前的这辆货车的轮胎吃重并不明显,因此怀疑李某在说谎。带着疑问,两名民警迅速爬上车厢。当他们掀开车厢顶部的篷布一看,所谓“瓷器”,实际上竟是一车的烟花爆竹。

  经查,该车辆运输烟花共730多件,均属于伪劣产品。烟花运输方面没有任何手续,且押运员李某也没有从事运输危险物资的资质。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这些伪劣烟花来源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不久前,该窝点还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据第二天就赶到湖南进一步调查的民警介绍,这些烟花无异于放置在车厢内的 “定时炸弹”,如若运输不慎或者投入市场,后果都不堪设想。

  民警提示:

  烟花爆竹运输需要交通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按照规定的车辆、时间、路线、数量运输。运输车辆还必须配备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并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指定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并认准公安、质检等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不要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加油站、露天货场和柴草堆放处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要掌握正确的方法,不要随意拿在手中燃放,应该远离燃放地点。点烟花爆竹时,不要贴得太近,发现烟花爆竹不响时,不要急于上前查看;不要去捡刚刚落地还未炸响的爆竹,以防碰上“迟捻”而被炸伤。

  沙县记者站 刘静云 肖首洲 通讯员 陈永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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