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荣获“福建省森林城市”称号

青砚墨
2013-12-25 12:53:18

  12月16日,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决定授予三明市、龙岩市、晋江市为“福建省森林城市”称号;授予尤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武平县为“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森”工作,从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美丽三明”的战略高度,将“创森”工作列入2013年市委、市政府“五大战役”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写入2013年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成立了以杜源生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创森”目标责任状,建立了“高位推动、部门协动、市区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73.16%,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达26.0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59平方米,绿地率达37.51%。目前,全市已有永安、明溪、泰宁、将乐、沙县、尤溪等6个县(市)获得“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我市各地认真扎实开展创建“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活动,牢固树立“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新理念,加快造林绿化、大力发展城市森林,初步建成了以森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城乡生态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走出了具有我市特色的城市森林建设之路,具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城乡统筹,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特色”的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地。以“四绿”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打造城市绿道、森林公园、美丽乡村、福银高速(尤溪段)森林生态景观示范段、工业园区绿化等为亮点,累计完成造林绿化228万亩,连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造林绿化目标任务。

  10月29日至30日,省绿化办按照省级森林城市的“组织管理、森林建设、生态文化”三个考核标准,对我市“创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综合考评,我市各项考评指标均达到了“福建省省级森林城市”的考评标准。

  我市将再接再厉,持续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努力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认真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大力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争取早日跨入“国家森林城市”的行列,为建设生态省和美丽福建做出新的贡献。 (记者 巫瑞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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