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青砚墨
2013-12-26 11:56:22

  本报讯 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铮,副主任涂振锟、张知通、陈有极、王庆、廖小华,秘书长黄宝成和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肖明光、张丽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张时贵,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涂振锟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草案)》,表决通过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的说明,表决通过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本报记者 林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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