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电磁炉爆炸左手受伤 工商调解获赔四十万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傅长盛 通讯员 余文 雷庆荣)日前,长汀县馆前镇刘女士将一面写着“好公仆有求必应、重效率维权先锋”的锦旗,送到长汀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服务台胡荣华的手里。“没有这40万元的补偿款,真不知道我们家今年将怎么过年,太谢谢你们的帮助!”这位女士眼含着热泪,紧紧握着胡荣华的手。 原来,长汀县工商局12315台成功调解一起因电磁炉爆炸造成人身伤害引起的消费纠纷,电磁炉生产商同意一次性补偿消费者40万元。 今年10月9日,家住长汀县馆前镇南材村的刘英英正在使用电磁炉煮饭时,突然 “轰”的一声巨响,电磁炉发生了爆炸,饭锅被震裂,导致碎片四处横飞,小刘左手掌的皮肉几乎被碎片剥落,受伤部位血流不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于农村家庭收入不高的刘家来说,犹如当头一棒。小刘的丈夫第一时间想到了消费维权的工商部门,并拨通了“12315”台的电话。 长汀县工商局12315台接到申诉后,立即启动消费申诉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全力调查处理。一组人员立即与电磁炉生产商联系;另一组人到医院了解小刘病情和事件发生过程。 工作人员了解到,小刘使用的电磁炉购买地在厦门,根据《受理消费者申诉办法》的规定,消费者申诉案件由商品经营者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而且小刘购买电磁炉的发票已经遗失,无法提供。假如消费者到省外生产商申诉需要消耗大量的人、财、物。在充分掌握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工作人员抽丝剥茧般梳理分析、研究案情,把解决问题的重心放在生产商与消费者通过调解解决事故上。11月11日,双方经过多次协调,最终签订了由生产商一次性补偿小刘40万元的补偿协议。至此,历经一个多月的因电磁炉爆炸造成人身伤害引起的消费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