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中女生约网友放孔明灯 被网友带回家强奸
台海网-海峡导报1月2日讯(记者 吴鹏波 通讯员 隆隆)高中女生小艾(化名),跟网友相约一起放孔明灯。没想到,浪漫场景没出现,却被网友小强(化名)带回家强行奸污了。 近日,漳平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因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且小艾获赔后谅解了小强,法院判决被告人小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小艾和小强都是龙岩漳平市人。2012年8月,两人在qq上结识。随着聊天的深入,小强要求小艾做他的女朋友。但小艾每次都拒绝了。尽管没能成为男女朋友,但两人的关系还是很亲密,彼此留下了手机号码,还见过两次面。 2012年10月开始,由于学业加重,小艾和小强的联系慢慢减少。直到去年5月底,小强发短信再次和小艾取得了联系。他约小艾庆祝六一儿童节,并到他家楼顶一起放孔明灯。小强还说,自己是厨师,可以给小艾做好吃的泡椒田鸡。 第二天晚上9点多,在小强家卧室,无事可做的小艾正在上网。小强突然关上房门,熄了灯,一把抱住小艾亲吻了起来。小艾极力反抗,小强恐吓说他手中有刀,让她不要叫喊。就这样,小强将小艾奸污。第二天,小艾在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民警很快将小强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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