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关于福清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的决议 (2014年1月2日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福清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福清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福清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清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福清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4年预算的决议 (2014年1月2日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福清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福清市2014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福清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清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福清市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2日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平院长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思路。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福清海港新城开放开发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于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2日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郑龙清代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2013年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健全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福清海港新城开放开发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