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一男子通过微信骗财骗色 三名女子受害

青砚墨
2014-01-06 11:24:38

  东南网1月3日龙岩讯(通讯员 陈立烽 涂汀英 本网记者 李凌生)一男子利用手机微信连续与三名女子交往,骗了感情又骗取钱财。最终,骗局被拆穿,男子被绳之以法。

  2012年5月至7月,刘某曾在漳平市公安局当过两个月协警,后被辞退并一直待业在家。2013年2月,刘某通过手机微信认识了被害人阿桂,并骗其说自己叫“刘宇”,谎称自己曾是一名警察。成为阿桂“男朋友”后,刘某以各类理由骗取阿桂1500元,还盗取阿桂家中财物4450元。

  2013年4月初,刘某又以“陈星辰”的名字通过手机微信认识被害人小红。刘某谎称自己曾是永定县公安局民警,后因嫌弃工资低而辞职。半个月后,两人确定了男女关系,其间,刘某盗走小红现金和财物12409元,后被发现,在小红的追讨下,退还了3000元。

  2013年5月下旬,刘某通过手机微信认识了被害人小程,谎称自己叫“刘雨”。两人确定男女恋爱关系后,刘某以其朋友要借钱和自己妹妹要生孩子的名义,骗走小程7500元。

  2013年8月29日,被告人刘某被逮捕。漳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盗窃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最终,刘某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据了解,案中的受害人均是在对刘某的情况所知甚少的情况下,被对方的花言巧语、阿谀谄媚所诱骗,短时间内与刘某确定恋爱关系,遭受情感和财物的双重损失。由于利用手机微信交友的形式日益普及,微信摇出的违法犯罪案件也呈高发态势。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须谨慎,谨防骗子,以免遭受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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