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五”助推松溪社区矫正工作
本报讯 昨日笔者获悉,松溪县司法局与民政局制订的《关于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生活救助制度》和审前调查评估“四项原则”等做法被省市业务部门总结推广。 松溪县社区矫正工作于2011年11月在旧县、祖墩两个乡试点并取得经验后,于2012年3月在全县铺开。县司法局采取了落实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部门协作到位;把好入口关、管理关、教育关、示范关;注重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提升社区矫正组织网络建设、提升社区矫正业务规范化水平、提升管理模式、提升教育手段的“三四五”工作法,有力地规范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至2013年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3人,建立了县社区矫正中心、2个曙光安置就业基地和9个公益劳动基地,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衷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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