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屏南:种下8粒罂粟果 “结”出3年有期刑

渐行渐知
2014-01-09 10:47:40

  近日,屏南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种植原植物案,被告人郑某因种植8粒罂粟果实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我种罂粟只是为了治病,如果知道事情会这么严重,我绝对不会种的……”郑某在屏南看守所如是说。经查明,2012年农历4月,被告郑某于深山里摘到8粒罂粟果实藏放在其屏南老家的山田里,欲种植后自己做药。

  2012年农历十月间,被告郑某在老家荒废山田地上撒下了8粒罂粟果子内的种子。2013年4月8日,屏南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将郑某种植的罂粟植物苗铲除,郑某也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随后经郑某到场一同清点,公安机关综合统计,郑某所种全部罂粟植物苗共1946株。综合多方证据考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郑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 陈翊群 通讯员 甘宝丹)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