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审议通过《2014年宁德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
亮点解读
【行政管理改革】
●职能转变
打造行政服务超市 2000年以来,我市共进行了3次机构改革,政府机构由原来的54个减为35个。尤其是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从2012年底的331项减为184项,精简率达44%。但部门职责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依然存在,行政审批程序繁、环节多、时限长问题依然存在。 《方案》指出,要按照市场规则,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据悉,今明两年,我市将分别压缩50%的市级审批事项,确保“十二五”末在全省率先基本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县(市、区)项目基本不再由市级审批。 此外,争取在两年内实现公共服务和县级行政审批全过程网上办理,并实施电子监察,努力把“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便利的“行政服务超市”。 ●机构改革
清理规范事业单位 今年9月底前,我市将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重点整合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务员管理、内贸和外贸、涉农管理、教育管理机构等。全面调整食品药品、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 同时,加大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力度,清理合并规模小、效率低、设置重复、职能相近、服务对象单一的事业单位。 ●工商登记
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 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设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设立主体需要取得前置审批外,其余实行后置管理。 试行新版营业执照,减少营业执照种类,简化营业执照记载内容。 试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另有规定外,其他公司一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试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将现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 【经济体制改革】
●外商投资
试行外商投资企业在线审批 除国家、省规定必须保留核准的项目外,市级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试行外商投资企业在线审批、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实行外资企业变更备案制。 ●民间投资
放开民间投资准入条件 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准入条件,除国家规定的限制和禁止投资领域外,一律对民间资本开发。鼓励资本投向多样化,深入实施“回归工程”,支持民间资本和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产业和社会事业。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房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出台鼓励社会投资城市公共停车场的政策。 ●旅游市场化
启动旅游“全媒体营销”模式 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旅游产业功能分区和集约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全国著名山海休闲旅游目的地,启动旅游“全媒体营销”模式,创新旅游产业投融资机制,拓展旅游产业融合平台。 ●资源配置
大力推进“引银入宁” 大力推进“引银入宁”,今年争取厦门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宁德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筹建力度,实现宁德辖区内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制定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争取作为省里试点城市,推进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洋等“五权”统一登记。 【城乡综合改革】
●户籍管理
城市及建制镇放开落户限制 全面推动城市及建制镇放开落户限制,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无门槛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人口管理制度,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城乡一体化
大城关、小城镇协调发展 衔接国家和省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制定出台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加快构建港口、产业、城镇、生态四位一体、互动发展的环三都澳城镇群,推进各县(市)“大城关”建设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完善小城镇政府职能,赋予有条件的镇政府全部或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强化小城镇政府公共服务功能。 对农业人口转移聚集较高的大县、大镇,在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配置、建设用地指标、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社会领域改革】
●教育均衡
探索组建教育集团 我市将建立健全“大手牵小手”帮扶薄弱校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和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探索组建教育集团的做法,推广“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等办学模式。有序推进城区中小学扩容建设,更好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同时,优化、整合、提升全市教学教研和师资培训资源,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医疗改革
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 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继续实施沿海三级医院对口联系省级扶贫重点县级医院,研究和开展“医疗集团”试点,全面推广并规范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