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张时贵为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

渐行渐知
2014-01-10 12:24:21

  今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福州举行。会议宣布,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将于12日在福州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徐谦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牛纪刚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郁成作关于《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袁毅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省法院副院长何鸣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的说明,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的说明。会议还审议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原则的决定;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在实有代表557人。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郑伟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谢传炘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何文燕、李风林、张宏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批准任命张时贵为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袁朝明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记者 谢添实)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