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险放宽认定条件 最高理赔万元
去年,宁德市农村住房保险让37159户农村住房受灾户受益,理赔金额更是达到了948.9万元。就在近日,我市2014年农村住房保险协议正式签订,和去年的保险协议相比,今年的新协议对农村住房保险对象认定、理赔金额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同时放宽了保险对象的认定条件,为更多农村住房增添了一份保障。 变化一:保险对象范围更广 2013年11月12日,长期居住在宁德八都镇海星码渡头路的农村居民翁勤长家中发生火灾,家中有一间房屋损毁。根据去年的理赔协议,保险公司给予翁勤长1800元的理赔金。在去年,像翁勤长这样具有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居住满一年才能申请我市的农村住房保险,而在今年,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库区移民或因政策转入的非农户也能享受农村住房保险。 根据今年的新协议,受灾房屋所有者只要是农村住户就能申请农村住房保险,而长期居住行政村、自然村(组)的库区移民或因政策原因转入的非农户(包括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其他农转非户)也可以申请该保险。这意味着,今年的保险对象范围将较去年更广。 值得注意的是,有本地户口,但在外地有固定房产的农村住户不属于保险对象。同时,居住在乡(镇)村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农户,受灾后临时拆分而新增的农村住户均不属于保险对象。 变化二:理赔金额认定更具体 根据新协议,今年每户保险的理赔限额为1万元,保险费由省级财政统一安排。其中,一次灾害事故中,保险对象有多间或只有一间住房,其房屋全部倒塌的保险理赔金额为1万元;其房屋严重损毁无法修复需重建的保险理赔金额为1万元。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理赔金额认定较去年更加具体。其中,在一次灾害事故中,保险对象若两间或两间以上住房(含客厅)严重损毁的,其理赔金额应不少于5000元。同时,保险对象若有多间住房,其中一间严重损毁的,其保险理赔金额不少于900元。而在去年,在灾害事故中未倒塌但有损坏的房屋,哪怕是严重损毁,也仅是按实际损失程度计算赔款,并未规定具体的理赔限额。 理赔之后: 因自然灾害倒房后还享补助 此外,在房屋受灾理赔后,农民是否还能享受其补助 对此,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自然灾害倒房需重建房屋的农村住户,在保险理赔后,政府还将另外补助其1万元;若是低保、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政府则另外补助1.5万元。 若是因火灾等人为灾害造成的倒房,保险理赔后则不再享受政府补助。虽然如此,民政部门将视受灾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资补助,如棉被、衣物、食物等,并为因火灾等人为灾害而无居所者提供临时安置房等。 除此之外,记者还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获悉,除了农村住房保险理赔,因自然灾害受伤的个人也将获得一定赔偿。其中,因自然灾死亡者将获得10万元赔偿,而因自然灾害造成残疾的人员也将视受伤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记者 曾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