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今后,发生较大以上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等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时,我市各级各部门防范及应对将更加有章可循。近日,宁德市出台《宁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其中明确,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无故拒绝接诊。 9情形属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有9种情形属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比如,肺鼠疫、肺炭疽波及2个以上的省(区、市),在辖区发现疫情有扩散趋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多个省(区、市)出现、严重影响辖区并有扩散趋势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在辖区内流行等。 相应地,我市也依次划分了i、ii、iii、iv四级应急响应。 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无故拒绝接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我市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其中,预案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预案中明确规定,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无故拒绝接诊。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我市将划定控制区域。必要时,事发地县级政府将在本行政区域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 另外,我市将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防、严查、严堵病死畜禽和霉变商品流入市场销售,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未发生区域开展重点监测 对于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也将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做好防范工作。 具体包括,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置所需人员与物资的准备;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止事件发生、传入和扩散;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根据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服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和调度,支援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工作。(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