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9日始宁德市区东湖市场停放车辆开始收费

渐行渐知
2014-01-15 10:28:02

  本月9日始,宁德市区东湖市场及周边区域停放电动车需交费,部分市民对此看法不一。对此,记者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得知,收费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收费公示牌。
收费公示牌。 停靠的摩托车。
停靠的摩托车。

  【反映】:东湖市场周边停车要收费

  14日,本报热线接到市民林先生电话,反映东湖市场停放电动车需要收费,摩托车和电动车需交1元钱临时停车费。“怎么突然要收费了,能帮忙问问吗 ”市民林先生表示,此前他对在市场附近停车需要收费事宜浑然不知。据林先生回忆,上周日上午,他到东湖市场买菜,将车停到东湖门前时,便有协管员向他收费,看到协管员手上有正规发票,林先生便付了一块钱,将车停下。“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交费,有些市民看到停车要收费就将车停放到别处了。”林先生补充说。

  对此,一位30岁左右市民认为,既然停车要收费,那么管理上应有所提升,不然收费就没意义了,也有市民认为停车收费对于仅是买菜的人而言,不太划算。一在市场买菜的女士告诉记者,“一般买个菜就只十多分钟,若停车还要收1元,真划不来。”她表示,今后只能将车停在别处,走路去买菜。

  【探访】:停车处设有物价审批公示牌

  14日,记者来到东湖市场,发现不仅东湖市场,与其相邻的东昇市场、富海市场等市场附近沿河停车位均开始收费。14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富海市场前看到,一女士正骑着电动车往富海市场方向行驶,正打算将车停靠在市场沿河路面内侧时,市场协管员便上前收取临时停车费,同时告诉该女士在市场外沿河内侧路面停放电动车或摩托车也需要收费,费用为1元,并将收据出示给她看。为让这位女士更信服,这位市场协管员还指着停车位附近的物价审批公示牌。

  顺着该市场协管员所指的方向,记者的确发现一个物价审批公示牌,公示牌上详细规定了临时停车收费区域及收费标准。其中收费区域不仅包括东湖市场,还囊括八一五路菊池商厦门口至东湖路党校路口市场前面河道两侧,包括东湖路至党校路口道路旁边的人行道及停车泊位。其中,电动车或摩托车停放12小时内收费为1元,超过12小时则加1元;小汽车停放3小时内收取5元。

  【收费员】:费用不好收取

  “你好,在这片区域停电动车或摩托车需收1元钱费用。”一看见有电动车或摩托车停入,协管员林大叔便会拿着票据走近,提醒停车市民交费,同时及时出示收据。据记者现场观察,停车所开的发票为福建省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盖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和负责停车管理的宁德市大美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我们也有小汽车停车位,费用为5元/辆。”林大叔告诉记者,他补充介绍道,收费是从今年1月9日开始,至今不到一周时间。

  交谈中,林大叔一再提及费用不好收,“早上6时至7时是买菜高峰,费用尤为难收,通常这辆车还没收到钱,下一辆车就停过来了。从开始收费至今,一般10辆车我只能收到三四辆车的钱。”据介绍,收费至今,整个临时停车场每天停放电动车和摩托车约728辆,平均每天能收到停车费的250多辆。

  【部门】:市场停车收费经物价部门审批

  对于停车收费,记者14日从蕉城区物价局获得证实,菊池商厦门口至东湖路党校路口市场前面河道内侧,车辆停放收费已通过蕉城区物价局审批,收费许可证也已经办理完毕。据悉,经过实地查看,蕉城区物价局于2013年12月9日发文批准该项收费。

  蕉城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菊池商厦门口至东湖路党校路口市场前面河道内侧的临时停车场,是去年11月划定的,意在杜绝车辆随意停放,取缔违规设点摆摊,确保市容整洁,促进交通秩序井然。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为杜绝车辆随意停放,蕉城区建设局还于去年11月将该块停车泊位管理移交宁德市大美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由该公司负责日常停车管理和收费。据大美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从禄介绍,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发文后,该公司还将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及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在市场周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并于本月9日正式开始收费。

  ●记者手记:

  东湖市场秩序初显成效

  经过蕉城区整治办半年来对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等现象整治,目前东湖市场、富海市场等市场秩序较前大有改善。1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原本东湖市场门口占道经营、摆摊的现象已不复存在,市场外道路也整洁不少。

  记者还发现,除了买菜高峰期,市民们在停放电动车、摩托车等,已基本能够按位置、秩序停车。但在停车高峰期,由于车位问题,市场乱停车现象仍较为严重。因此,维护市场秩序依然任重道远,还需广大市民共同努力。(记者 曾洁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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