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承建民生工程 工程款从去年讨到今年

渐行渐知
2014-01-15 10:31:31

  本报记者 罗文伟 刘菲菲 文/图

去年12月31日下午,赖德禄按《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农民文化公园进行整改。
去年12月31日下午,赖德禄按《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农民文化公园进行整改。

  赖德禄作为承包人,于2013年12月30日带着工程队部分工人来到市总工会办公室。他此行是想要回被拖欠的工程款。

  2013年1月份,他承接建设上杭县蛟洋镇秋竹村的农民文化公园工程,该工程属上杭县委农办牵头,蛟洋镇具体实施的民生工程。赖德禄以12万元的价格承接了该工程,并与甲方代表秋竹村村主任华耀生签订了工程合同。不料,建设初期,甲方就出现了违约行为,一直拖欠工程款。至2013年春节,合同约定的30%工程款无法按期拿回。赖德禄无奈,只能边建设农民文化公园,边催讨被拖欠的工程款。又到春节,赖德禄希望能要回所欠工程款,给员工发工资,然后安心回老家过年。

  1月13日,赖德禄电话中告诉记者,村委会已向他支付了剩余的1.7万元工程款。

  承接两处农民公园,遭遇大相径庭

  赖德禄是永定县虎岗乡人,常年从事建筑施工。2013年1月份,赖德禄承接了上杭县古田镇新生村的农民文化公园工程,施工没多久,他就经人介绍又承接了该县蛟洋镇秋竹村农民文化公园项目。

  “秋竹村提出的建设工程,核算下来大约要14万元,因为工程是县农办直接拨款,有专用资金保障,我当时就想着挣点工钱,就以12万元的价格签下合同。”他告诉记者,按合同约定,建筑材料进场后,甲方需支付30%的工程款,也就是3.6万元。但村主任华耀生只付了2万元,直至2013年农历春节仍未支付另外的1.6万元。

  工程刚启动就拖欠工程款,加上自己需垫付工人工资和材料款,赖德禄打了退堂鼓。然而,当他提出要与村委会解约时,华耀生并没同意。为了避免自己所垫付的材料款成泡影,赖德禄还是带领工人继续施工。此后,在赖德禄多次催讨下,华耀生又分两次,共付给他2万元工程款。到了2013年11月下旬,该工程接近尾声,赖德禄请华耀生验收工程,同时支付余下工程款,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既未验收,也未支付工程款。

  而在古田镇新生村,赖德禄完成了工程后,顺利拿到所有工程款。同样是农民文化公园工程,他在两地的遭遇却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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