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依旧 欠薪入刑震慑作用明显
源头防治
建立健全欠薪处理保障机制 紧紧围绕确保劳动者在春节前及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三个确保”目标,我市从源头抓起,部门各司其职,完善各项制度保障。 我市制订出台了《龙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处置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并于今年率先在全省完成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延伸到街道和社区,在这些机构中配备劳动监察协管员,收集和预先掌握不稳定因素,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动态信息,通过及时调处,复杂矛盾得以控制,职工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目前,全市共建立136个一级网格,1902个二级网格,包括了45223家用人单位,已采集22968户用人单位信息。并建立了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对全市17户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及时研判可能出现欠薪的企业,便于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和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也发挥重要作用。市本级欠薪应急保障金账户预存200万元,各县(市、区)应急保障金账户分别预存100万元,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增添了重要措施,有效预防企业欠薪引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大了对建筑、水利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的企业工资保证金管理,目前,我市监管的企业工资保证金已达1.1亿元,使劳动者工资有了保底钱。 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110联动”制度,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负责接听。建立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和书面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主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和企业参评五一劳动奖状等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评定出诚信示范企业54家,失信企业8家。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市中级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人社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交流协作,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互通欠薪案件查处情况,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去年以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起,其中移送检察机关2起,已侦破准备移送公诉1起,仍在侦查2起,法院判决1起。欠薪入刑震慑作用明显。 明确职责
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 在对于落实欠薪处理责任方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厅际联席会议关于预防和治理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我市《关于预防和治理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建设施工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实名制,不允许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发工资,充分发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住建、交通、铁办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联动机制。 |